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基层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
各基层团支部:
为认真落实“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,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;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”的要求,学院决定本次确定发展对象的过程中开展“共青团推优”工作,征求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的意见,此次推优为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”,为规范推优流程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人员
参加各党支部述职的积极分子,请团支书根据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认本支部积极分子推荐候选人名单。
要求被推荐对象有一年以上团龄,且政治思想上先进、道德品行上先进、发挥作用上先进、执行纪律上先进。
二、具体流程
1、确定参评人员
需确定本团支部在下发名单中的所有人员均参与本次评选。
2、采用述职等方式组织投票
团支部书记组织团支部成员采用评议、述职等方式,对每一名候选人进行评价并开展“是否推荐”投票,建议采用金数据或其他投票链接进行,将结果填入表格,班主任需要监督整个投票过程,投票人数超过应参与投票的人数半数结果方为有效。请注意严格按照样票格式设置投票,不要更改投票方式(如差额选人等)。
样票:
姓名 |
同意 |
不同意 |
弃权 |
张三 |
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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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四 |
|
√ |
|
3、评定参选人员等级
根据投票结果,团支部委员会评价每位参评人员的等级:同意票数位于前40%且同意票数超过半数的评价为A;同意票数位于后60%且同意票数过半的评价为B;同意票数未超过半数的为不同意推荐,评价为C。
例如:团支部共有团员30人,有7名积极分子候选人,同意票数超过15票为票数过半,等级评定结果最多可以有3人(人数结果四舍五入,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计)评价为A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材料提交时间
请各团支部于9月18日12:00前将填写好投票及等级结果的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lxydyfz@163.com。
(二)推优标准
在开展团支部推优过程中,应根据以下评定标准进行推优投票:
1、政治思想上先进。坚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指导,能够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高扬理想信念旗帜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、思想认同、情感认同。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,积极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,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。
2、道德品行上先进。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,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。积极锤炼高尚品格,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。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。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,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。积极联系青年,热心帮助他人。
3、发挥作用上先进。励志勤学、敏于求知、增长才干,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,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爱岗敬业,脚踏实地履职尽责,立足岗位争先创优。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、国家建设的一线、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,艰苦奋斗。有探索真知、求真务实的态度,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、取得成果。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,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,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。
4、执行纪律上先进。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。模范遵守团章团纪,认真执行团的决议,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。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。
如有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、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;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、态度不坚决的;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;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、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,不得列为“推优”对象。
附件:林学院2023年下半年参与述职入党积极分子名单
林学院党委
2023年9月15日